

新加坡政党制度最明显的特点是多党并存、一党独大。除执政的人民行动党外,还存在20多个政党,此外还有众多的社会团体。新加坡政党的历史不长,二战后才出现政党,其出现是对当时英国殖民统治者的一种挑战。新加坡第一个政党为1945年12月21日的民主主义政党—“马来西亚主义联盟”,该党明确提出了结束殖民统治、合并新加坡与马来西亚的政治主张。
1954年,新加坡人民行动党成立,该党成为新加坡历史上第一个独立性政党。李光耀主动与控制4万多人的工会左翼运动领导人林清详联合,使人民行动党中原有的中产阶级积极分子与工会结合起来,行为一股强大的政治力量。因此,人民行动党处于绝对优势地位,长期垄断国家政权。新加坡的政党制度既不同于严格意义上的一党制,也不同于典型的两党制或多党制。宪法并未明文规定人民行动党为唯一执政党,除共产党外,其他一切政党均享有合法地位,并且至少在表面上可以同人民行动党进行平等的竞争。但目前存在的20几个政党大多力量弱小,虽有少数几个政党有能力参加竞选,而能获得席位的政党不过几个。
新加坡的政党主要有:人民行动党、新加坡马来人联合会、新加坡华人党、伊斯兰协会、工人党、人民联合党、社会主义阵线、民主联合党、人民阵线、新加坡正义党、民主进步党、新加坡国民阵线、新加坡民主党、国民团结党、人民进步党、人民联合阵线、新加坡联盟党、新加坡国民党、国民联合阵线、印度人大会当、马来民族机构。
主要政党
人民行动党
人民行动党,新加坡的执政党,1954年11月21日由李光耀、杜进才等发起组织成立。该党成立初期曾提出反帝反殖口号,要求英国殖民当局取消《紧急条例》,在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基础上迅速成立一个独立、民主的政府。1955年4月该党参加全国立法会议选举,获得5个民选席位中的3席。1957年在新加坡市议会选举中,人民行动党夺得32个席位中的13席,成为市议会中的多数党,改党领导人王永元、王邦文分别任新加坡市长,副市长。1959年,人民行动党在全国立法议会大选中,取得了51个席位中的43席,该党秘书长李光耀出任总理,组成自治邦首届政府。从此以后,人民行动党就一直处于执政党的地位。
人民行动党主张对内“追求经济上和社会的公平,追求公开社团中的信仰,追求通过自由选举而定期审查政府的人民权利”,对外主张加强与东盟和其他国家的合作,重视发展同中国的友好合作关系。该党十分重视发展经济,主张通过改革资本主义的经济模式来实现社会主义目标;在政治上实行议会民主制,主张建立一个民主社会主义的新加坡。
人民行动党党员分为四等:预备党员、普通党员、预备干部党员、正式干部。以华人居多。人民行动党的最高领导机构在每两年一次的全党大会上选出。中央执行委员会产生的主席、副主席、秘书长。中执委下设7个职能局。人民行动党的基层组织为支部,每个选区设一个支部,其领导人或该选区的人民行动党议员指派,或由党员选举产生。1976年,人民行动党在选区支部之上成立8个区委员会,作为中央和支部之间的中介,旨在加强中央和支部之间横向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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