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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加坡公民道德教育的主要内容

    新加坡是一个多元种族,多元文化的国家,在公民道德教育的过程中,如何体现各种文化之间的差异,如何在尊重各少数民族文化、各社会阶层思想的同时,将主流思想与少数民族的思想进行整合,是其在公民道德教育过程中,尤其是学校公民道德教育过程中所面临的一个最突出的问题。为此,新加坡政府在1991年公布了《共同价值观白皮书》,提出了五大价值观,即:(1)国家为上、社会为先;(2)家庭为根、社会为本;(3)关怀扶植、尊重个人;(4)求同存异、协商共识;(5)种族和谐,宗教宽容。以这个价值观为基础,新加坡从1992年开始在小学使用《好公民》教材,开设这门课的宗旨是培养俱备以下素质的好公民:社会利益高于个人利益;维护组成社会的家庭;提倡种族和宗教之间的宽宏大量和相互体谅;协商解决问题的美德。新加坡小学公民道德目标是:向学生灌输适合自己新加坡的东方道德价值观;训练学生的道德判断能力;教导学生处事待人须为他人设想的道理;使学生明白身为年轻公民的责任。新加坡中学公民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学生具有高尚之品格,善良之性情,矫健之体魄,优良之习惯,爱国爱民之意识及各民族互助合作之精神,以期成为完好优秀之青年,成为国家和社会之中坚。

    根据这些目标,新加坡分别针对中小学生不同的年龄层次制定了《好公民》和《公民和道德》教科书。小学《好公民》教材根据学生发展的实际情况,将公民道德教育划分为六个层次,即道德教育由学生个人开始,逐步扩展至家庭、学校、邻居、以至世界和全人类。中学《公民和道德》课程是对小学课程的补充,分为公民知识、公民技能和公民态度三个方面的讲授。这些课程由课本、作业和视听,同时辅之以社会实践等内容组成,由浅入深,形成了一整套科学且符合新加坡国情的学校公民教育体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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